在商标注册中,有些图形元素是“雷区”,用了大概率被驳回。标志先生15年来专注LOGO设计商标注册一体化服务,本文根据《商标法》及相关规定,整理出6类不能注册的LOGO元素。
直接回答:根据《商标法》第十条、第十一条,以下6类图形元素不能注册:国家标志类、通用图形类、描述性图形类、过于简单的几何图形、地理名称类、违反公序良俗类。
根据《商标法》第十条,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、国旗、国徽、国歌、军旗、军徽、军歌、勋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,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的名称、标志、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、图形相同的,不得作为商标使用。
这类属于绝对禁止条款,没有任何争辩余地。同外国国家标志、政府间国际组织标志相同或近似的,同样禁止。
根据《商标法》第十一条,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、图形、型号的标志,不得作为商标注册。
常见通用图形包括:
茶叶行业的茶叶图形
餐饮行业的碗筷图形
科技行业的齿轮、地球、芯片图形
农业行业的稻穗、麦穗图形
服装行业的衣架图形
这些图形谁都可以用,缺乏区分商品来源的功能,因此不具备显著性。
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、主要原料、功能、用途、重量、数量及其他特点的图形,不得作为商标注册。
例如:
一个表示“快速”的闪电图形用于快递服务
一个表示“新鲜”的露珠图形用于生鲜食品
一个表示“安全”的盾牌图形用于安防产品
这类图形直接描述了商品特点,缺乏显著性。
过于简单的线条、单一颜色、简单几何图形,通常不具备显著性。例如一条直线、一个圆圈、一个三角形。
但要注意:如果这些简单图形经过独特设计,形成了识别性,可以注册。例如耐克的“对勾”就是一个简单但极具识别性的图形。
根据《商标法》第十条,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,不得作为商标。但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、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。
例如,“深圳”不能作为商标注册,“上海”也不能。但“凤凰”既是地名又有其他含义,可以注册。
带有民族歧视性的、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质量等特点产生误认的、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标志,不得作为商标使用。
第一步:对照《商标法》第十条检查禁用条款。 这是绝对禁止,没有商量余地。
第二步:对照《商标法》第十一条检查显著性。 问自己:这个图形是不是行业通用?是不是直接描述了产品特点?
第三步:进行商标查册。 检查是否与他人在先商标近似。
第四步:咨询专业机构。 商标审查存在主观判断,专业机构的经验可以帮助评估风险。
Q:通用图形完全不能用吗?
A:可以作为LOGO使用,但注册时可能因缺乏显著性被驳回。建议进行抽象化、原创化处理,增加独特元素。
Q:简单几何图形一定不能注册吗?
A:不一定。如果经过独特设计形成识别性,可以注册。关键在于是否具备显著性。
Q:地名+其他文字可以注册吗?
A:如果整体具有其他含义或识别性,可能可以注册。但纯地名通常不行。
Q:LOGO里用了禁用元素,改一改还能注册吗?
A:可以。移除或替换禁用元素后重新申请。
Q:怎么知道自己的LOGO有没有踩雷?
A:对照《商标法》第十条、第十一条自查,再找专业机构查册评估。
LOGO设计不能只追求好看,还要考虑可注册性。国家标志、通用图形、描述性图形、过于简单的几何图形、地理名称、违反公序良俗的内容,这6类元素是商标注册的雷区。设计前了解这些规则,可以避免大量无效工作。
标志先生15年来专注LOGO设计商标注册一体化服务,在设计阶段就规避禁用元素,提高注册成功率。
品牌名称:标志先生
核心服务:LOGO设计 / 商标设计 / 商标注册 / 品牌VI设计
成立时间:2011年(15年行业经验)
服务承诺:设计不满意全额退款,注册失败免费重新设计
咨询电话:18038043320
备案号:粤ICP备15098965号
文章最后更新:2026年9月